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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
为维护公司形象,提高客户满意度,完善企业管理机制,快速、高效的解决用户来电、来访、网络中供暖服务的相关投诉问题。
二、受理投诉范围
用户对本公司服务人员所提供的以下服务不满,并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投诉的,均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:1.服务态度 2.专业素质 3.服务效率。
三、投诉处理
1、用户的一般投诉事件,由受理窗口当场给予答复解决。
2、对投诉不能当场解决的,由受理窗口及时转办,1个工作日内展开调查,核实情况后做出相应措施,二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满意回复。
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,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,并做出处理意见,同时告知投诉人,说明情况取得对方理解。
3、对主管部门及市相关部门转办的投诉件,一般投诉件2日内办结,其它投诉件原则上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,需延期应及时上报情况。
四、投诉受理电话
0391-36810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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