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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,正处于2017~2018采暖期,我市很多居民家里的暖气还正常开着。贺先生因为家里的采暖问题,心中一直有疑虑。“家里温度不达标怎么办?按面积计费用户在采暖期内多次遇到停暖,供热部门该不该退费?”贺先生说。
贺先生居住在市实验小学对面的馨园小区,家里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。2017年11月份,他缴纳了1700多元的采暖费,与热力部门合同约定了采暖时间,为2017年11月15日~2018年3月15日。他说,由于小区内没有安装热计量表,用户缴纳暖气费统一按照供热天数计算。
2017年11月15日,我市开始集中供暖。贺先生发现,家里的暖气不怎么热乎,有两组暖气片摸着冰冰凉,在家里也得穿棉袄。他拨打热力公司的报修电话,工作人员解释说,小区集中供热交换站已经开始运行,庭院管网正常运行还需要点时间。“一直等了好几天,暖气才开始正常。”贺先生说。可是,正常供暖后小区又因为一些原因,先后停暖了好几次,截至到今年2月底,最少有五六天没用上暖气。此外,他还发现,小区供热质量也不稳定。尤其是狗年春节过后,我市气温有所回升,家里的暖气片反倒没以前热了,屋里也感觉冷。
昨日,贺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,反映自己心中的疑虑。他说,我市集中供热的标准是什么?采暖季内停暖,热力部门该不该向用户退还暖气费?昨日,记者就贺先生关心的问题,采访了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。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,我国集中供热的标准室内温度为18℃±2℃,供热部门可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供热出水温度。用户如果感觉室温不达标,可预约工作人员入户测温,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解决。
据记者了解,焦作市集中供热与外地市有着显著的不同,外地市特别是北方寒冷地区基本都是按面积计费,供热设施统一由供热企业建设到户,从始端到末端均由热力企业全部负责建设和维修维护,并保证供暖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室内温度18℃±2℃,不达标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偿或退费。焦作市集中供热与之不同之处主要是计量收费为主,供热企业负责主管网的建设和维修维护,而庭院管网和用户室内设施是由开发商或用户负责建设和维修维护,由于焦作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明确了产权责任,维修和维护责任也分别由产权方负责,因此供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按照产权划分来确定。
按照上述情况,贺先生反映的采暖期间停暖退费问题,可视情况对待。该负责人解释,目前,我市集中供热主管网由热力部门建设、管理,如果在集中供热期内,由于主管网、热源的原因造成停暖,供热部门应向用户退还停暖期间用户预付的采暖费用。供暖期内,如果小区停暖是由于庭院管网漏水、用户家里的采暖设施出现问题造成的,这种情况下,主管网和换热站仍在正常运行,也产生了运营费用,供热部门不应向用户退还停暖期间用户预付的采暖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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